香港創業必讀:有限公司還是無限公司?風險、成本、稅務、持有物業的利弊及注意事項全比較 - 美聯工商舖
【工商舖學堂】09/05/2025

香港創業必讀:有限公司還是無限公司?風險、成本、稅務、持有物業的利弊及注意事項全比較

當談到創業,其中一個最令人頭痛的問題一定是在「有限公司」和「無限公司」中作出選擇,所以此文將會對它們進行詳細介紹,助你創業一臂之力!

什麼是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Limited Company)是指公司股東的債務責任是僅限於他們的投資金額的企業類型。有限公司在法律下是獨立存在,擁有獨立的法人團體,股東亦無需承擔企業衍生的法律責任。

有限公司的種類

  •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員的法律責任,根據其組織章程細則,限於各成員所分別持有的股份的未繳款額
  • 擔保有限公司:公司沒有股本,而公司成員的法律責任,限於各成員藉其組織章程細則分別承諾在公司清盤時所支付作為公司資產的款額。非牟利機構通常註冊為擔保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的特點

  • 擁有獨立的法人團體
  • 有一定的經營延續性
  • 承擔有限的債務責任
  • 更多籌集資金的來源
  • 自由的股份轉讓
  • 利得稅稅率較高
  • 成立的難度和成本較大

什麼是無限公司?

無限公司(Unlimited Company)是指公司的股東需要承擔無限的責任,亦不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故公司不能以公司名義自行簽訂合同、訟訴和擁有資產等。

無限公司的種類

  • 獨資企業:企業的擁有者為一人
  • 合夥企業:企業的擁有者為兩位或以上,合夥者最多二十個

無限公司的特點

  • 限制的擁有者數量
  • 較低的會計和審計成本
  • 無須公開財務資料
  • 不具有經營延續性(若當中有擁有者過身/破産/離開,企業解散)
  • 承擔無限的債務責任
  • 較低的利得稅稅率
  • 成立的難度和成本較低

有限公司和無限公司的分別

有限公司無限公司
法人地位獨立法人非獨立法人
股東責任有限,限於投資額無限,需以個人財產負責
經營延續性有,除非清盤無,東主破產或離開即解散
成立難度及成本較高,需公司註冊處申請較低,向商業登記署申請
會計及審計要求必須審計,成本較高無須審計,成本較低
稅率(利得稅)首$2,000,000利潤8.25%,其後16.5%首$2,000,000利潤7.5%,其後15%
股份轉讓自由轉讓(視章程)不適用
資金籌集能力較多較少
申請資格香港及非香港居民均可申請申請人須為香港居民或委托代理人

持有物業的注意事項

有限公司與無限公司在持有物業方面的利弊及注意事項主要體現在法律地位、責任承擔、稅務和經營靈活性等方面:

有限公司(Limited Company)持有物業的利弊及注意事項

優點:

  • 獨立法人地位:有限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可以以公司名義持有物業,簽訂合同及進行法律行為,物業屬於公司資產,股東按股份比例持有物業權益,擁有權清晰。
  • 有限責任:股東對公司債務的責任僅限於其出資額,避免個人財產被追索風險。
  • 稅務優惠:物業出租收入按公司利得稅計算,稅率可低至8.25%(應評稅淨值200萬港元以下),且可扣減多項支出如銀行利息、薪金等,較個人名義繳納15%物業稅更有利。
  • 交易靈活性:物業轉讓時可通過股份轉讓方式完成,印花稅較低(約0.2%),買賣雙方成本及手續較低,且成交價可能較高。
  • 經營靈活:公司可選擇保留利潤或分紅,靈活管理現金流和稅務安排。

缺點及注意事項:

  • 銀行按揭較複雜:銀行通常不接受以股權轉讓方式申請按揭,買家須先全額付款,再由銀行承造按揭,且股東可能需作擔保人,增加個人責任。
  • 會計及合規要求高:需保持詳細會計記錄,並定期提交審計報告,合規負擔較大。
  • 只有限公司可持有物業:法律規定只有有限公司(具法人地位)可公司名義持有物業,無限公司不具法人資格,無法以公司名義持有物業。

無限公司(Unlimited Company)持有物業的利弊及注意事項

  • 無法人地位:無限公司不具獨立法人資格,物業需以東主或合夥人個人名義持有,法律責任與個人混合,東主須以個人財產承擔公司債務。
  • 無限責任風險高:東主或合夥人需承擔無限責任,個人資產面臨風險,且公司破產、東主破產或去世即需清盤或解散,經營穩定性較差。
  • 稅務處理:物業出租收入以個人身份繳納物業稅,稅率為淨租金收入的15%,無法享受有限公司的利得稅優惠。
  • 無法以公司名義持有物業:法律不允許無限公司以公司名義持有物業,物業需登記在個人名下。

總結比較表

項目有限公司無限公司
法人地位有獨立法人資格,可公司名義持有物業無法人資格,物業須以個人名義持有
股東責任有限責任,限於出資額無限責任,東主需承擔全部債務
稅務利得稅(最低8.25%),可扣減多項支出物業稅15%(淨租金收入)
物業持有權以公司資產形式持有,股權清晰以個人名義持有,權益不易分割
交易便利性股份轉讓,印花稅低,交易靈活物業轉讓需繳較高印花稅,交易較繁瑣
成本及合規成立及維護成本高,需審計報告成立及維護成本低,無需審計
按揭申請銀行較難接受股權轉讓按揭,需全額付款後再申請以個人名義申請較簡單

綜合來看,若以物業作為投資及出租用途,且注重法律保障及稅務效率,選擇有限公司較為合適;而無限公司因不具法人地位,且承擔無限責任,不適合用於持有物業。

如何在兩者中作出選擇?

  • 若企業規模較大、需籌集較多資金、希望保障個人財產及維持長期經營,建議選擇有限公司。
  • 若企業規模較小、經營簡單、成本考量較大,且能接受無限責任風險,則可選擇無限公司。
  • 無限公司可轉為有限公司,只需向公司註冊處申請即可。
  • 非香港居民可成立兩種公司,但有限公司需委托香港居民擔任公司秘書或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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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1. 無限公司可以轉為有限公司嗎?

絕對可以!只要向公司註冊處提交有限公司的申請即可。

2. 非香港居民可以申請成立有限和無限公司嗎?

可以!關於無限公司,如果申請人不是香港居民,只需委托一名持有香港居民身份的人為公司代理人即可。至於有限公司方面,如果申請人不是香港居民,該公司便需要在香港註冊或該公司的秘書是香港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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