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置業或租賃物業時,業權(Ownership)是一個不可忽視的概念。那麼,業權意思是什麼?簡單來說,業權指的是物業的所有權結構,而在香港大廈中,主要分為統一業權(Unitary Ownership)和分拆業權(Strata Title Ownership)兩種形式。這兩者在管理和責任分配上有顯著差異,了解它們的區別對買家和租戶至關重要。
在分拆業權結構下,每個業權單位的擁有人通常需要支付管理費用和維修基金,以維護和管理整個大廈的共用部分。此外,他們通常需要遵守物業管理組織制定的管理守則和規定。
比較項目 | 統一業權 | 分拆業權 |
業權持有人 | 單一業主(如發展商) | 多個獨立業主 |
管理權 | 業主全權控制 | 需成立業主立案法團(OC) |
維修責任 | 業主承擔全部費用 | 按管理份數分攤 |
靈活性 | 可自由改動整體結構 | 需獲其他業主同意 |
常見物業類型 | 商場、酒店、工廈 | 住宅、商住混合大廈 |
中文術語 | 英文術語 | 解釋 |
業權證明 | Title Deed | 證明物業所有權的文件 |
公契 | Deed of Mutual Covenant (DMC) | 一份有關建築物業主權利及責任的文件,對所有業主具有約束力 |
業主立案法團 | Owners’ Corporation (OC) | 由業主組成的組織,負責管理和維護物業 |
管理費 | Management Fee | 用於支付物業管理和維護的費用 |
維修基金 | Sinking Fund | 用於支付大型維修或更換物業設施的基金 |
無論是統一業權還是分拆業權,物業管理在香港非常重要,物業管理公司通常負責處理大廈的日常運營、維護和管理事務。他們負責收取管理費用、保安、清潔、維修、保險和法律事務等。物業管理公司也負責組織業主大會、處理投訴和糾紛,以及確保大廈遵守相關法規和規定。需要注意的是,大廈的業權結構可能因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在購買或租賃物業之前,建議仔細閱讀相關合同、文件和業主守則,以了解詳細的業權安排和責任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