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業權解析】統一業權 vs 分拆業權分別 - 美聯工商舖
【工商舖學堂】01/04/2025

【物業業權解析】統一業權 vs 分拆業權分別

在香港置業或租賃物業時,業權(Ownership)是一個不可忽視的概念。那麼,業權意思是什麼?簡單來說,業權指的是物業的所有權結構,而在香港大廈中,主要分為統一業權(Unitary Ownership)和分拆業權(Strata Title Ownership)兩種形式。這兩者在管理和責任分配上有顯著差異,了解它們的區別對買家和租戶至關重要。

統一業權(Unitary Ownership):

  • 在統一業權結構下,整座大廈的所有權和控制權歸屬於單一的業權持有人或實體。
  • 業權持有人擁有整棟大廈的全部單位,包括住宅、商業或其他用途的單位。
  • 業權持有人有權管理和控制整個大廈的運營、維護和決策,例如管理收費、維修和設施管理等。

分拆業權(Strata Title Ownership):

  • 在分拆業權結構下,大廈的所有權被分割成多個獨立的業權單位。
  • 每個業權單位由不同的業權持有人擁有,可以是個人、公司或其他法律實體。
  • 每個業權單位的業權持有人有權管理和控制自己的單位,同時共同參與大廈的共用區域和公共事務的管理。
  • 分拆業權結構通常見於樓宇、住宅大廈、商業中心或物業發展項目。

在分拆業權結構下,每個業權單位的擁有人通常需要支付管理費用和維修基金,以維護和管理整個大廈的共用部分。此外,他們通常需要遵守物業管理組織制定的管理守則和規定。

統一業權 vs 分拆業權5大分別

比較項目統一業權分拆業權
業權持有人單一業主(如發展商)多個獨立業主
管理權業主全權控制需成立業主立案法團(OC)
維修責任業主承擔全部費用按管理份數分攤
靈活性可自由改動整體結構需獲其他業主同意
常見物業類型商場、酒店、工廈住宅、商住混合大廈

物業業權英文術語小知識

中文術語英文術語解釋
業權證明Title Deed證明物業所有權的文件
公契Deed of Mutual Covenant (DMC)一份有關建築物業主權利及責任的文件,對所有業主具有約束力
業主立案法團Owners’ Corporation (OC)由業主組成的組織,負責管理和維護物業
管理費Management Fee用於支付物業管理和維護的費用
維修基金Sinking Fund用於支付大型維修或更換物業設施的基金

無論是統一業權還是分拆業權,物業管理在香港非常重要,物業管理公司通常負責處理大廈的日常運營、維護和管理事務。他們負責收取管理費用、保安、清潔、維修、保險和法律事務等。物業管理公司也負責組織業主大會、處理投訴和糾紛,以及確保大廈遵守相關法規和規定。需要注意的是,大廈的業權結構可能因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在購買或租賃物業之前,建議仔細閱讀相關合同、文件和業主守則,以了解詳細的業權安排和責任分配。

IBD 美聯工商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