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了解更改土地或物業用途的條件及注意事項 - 美聯工商舖
【工商舖學堂】19/06/2024

一文了解更改土地或物業用途的條件及注意事項

所有香港的土地及物業都被規劃了指定用途,根據香港土地規劃署資料,香港土地的用途主要可以分為以下類別:

住宅:私人住宅、公營房屋、鄉郊居所

商業:商業/商貿和辦公室

工業:工業用地、工業邨/科技園、貨倉和露天貯物

機構/休憩:政府、機構和社區設施、休憩和康樂

若業主想更改土地或物業用途,就必需要得到城市規劃委員會及/或地政總署的許可。即刻睇睇以下三大項目的規定及條例!

1. 城市規劃

如要更改土地或物業用途,第一步先要了解該土地或單位在城市規劃中,屬於什麼用途。根據《城市規劃條例》,每區都規定擬備分區計劃大綱圖,每份分區計劃大綱圖均附有一份註釋及一份說明書。註釋中會說明各個地帶經常准許的用途(第一欄用途),以及必須先取得城規會的許可方能進行的用途(第二欄用途)。如果想更改成的用途是屬於第一欄,便不需要向城市規劃委員會申請。若想更改成的用途是屬於第二欄,便需要先向城規會申請及得到他們許可,亦有機會設附帶條件。

2. 地政

當確認申請的新用途是屬於「第一欄 - 經常准許的用途」或已得到城市規劃委員會的准許,便可向地政總署遞交申請。業主可申請臨時租契豁免書(Temporary Waiver)或土地契約修改(Lease Modification) ,以臨時或永久放寬地契限制。

臨時租契豁免書:由地政總署發出的暫時批准,以短期改變物業用途,其後可自行取消。一般情況可獲批1-3年固定年期,及後每季度續批。申請人需繳交行政費及每年或每季繳交豁免費。豁免費用的計算方式是比較物業在改變用途後的租值差異,特定指定用途可按標準收費計算豁免費。地政總署通常每3年便會重新評估豁免費。

土地契約修改:如地段業主想更改整個地契租期內的土地用途,例如將全幢工廈重建為商業大廈,便可申請土地契約修改。政府會評估改變土地使用條款後的土地增值,向土地業權人收取一筆過補地價費用。

3. 建築物條例

申請人需確保單位符合建築物條例對指定物業用途的規定。例如第123F章 《建築物(規劃)規例》規定了用作辦公室用途的房間,須有一扇或多於一扇符合規定的窗以提供天然的照明與通風,窗玻璃的表面總面積不少於房間樓面面積的十分之一,以及其他要求。另外,單位亦需要符合消防規例。申請人或需要委託則師樓將單位間隔變為合法化,或其他專業人士證明單位符合消防條例及其他相關條例。

申請的土地或物業必須符合以上三大項的規定及條例,地政總署才會發出臨時租契豁免書或土地契約修改。以上內容僅供參考,詳細請參閱城規會地政總署屋宇署的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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