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老年人口比例逐年增加,人口高齡化的趨勢越見明顯。根據政府統計處的人口推算,65歲及以上長者佔整體人口比例將由2022年中的20.8%,逐步上升至2028年的25.3%,2069年更上升至35.1%。這一趨勢直接推動了對安老院的需求。在香港開設安老院涉及多方面的考慮和規範,以下是一些關鍵的注意事項和常見問題,幫助有意經營安老院的人士了解相關要求。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19條,安老院不得設於工業建築物內,或位於某些特定場所的上下層,例如倉庫、電影院和劇院等。需確保所選地點易於緊急服務抵達,並且滿足消防安全和建築法規的要求。選址須符合城市規劃及地契條款,並需向屋宇署申請改變用途,部分情況還需城規會規劃許可及地政總署豁免書。
安老院的設計必須考慮住客的特殊需要,包括無障礙通道、足夠的寬度以容納助行器具或輪椅。每個房間的高度需不少於2.5米,並必須鋪設防滑地磚以防止滑倒事故。
根據《安老院條例》(第459章),經營者必須向社會福利署安老院牌照事務處申請牌照,提交包括用途更改證明、規劃許可、消防安全文件等相關資料。安老院牌照分為資助及非資助類別,申請後一般8星期內有審批結果。
安老院設計需符合消防安全規定,設有足夠的逃生出口和安全設施。確保有足夠的暖氣、照明和通風,維持良好的居住環境。
應考慮位置的合法性、高度限制、設計要求以及交通便利性,確保符合所有法律規範。
除了向屋宇署申請改變用途外,經營者還需考慮城市規劃的要求,並可能需要向城規會申請規劃許可。
可於社會福利署網站下載申請表格,或向牌照事務處索取。提交申請後,牌照處會審核文件並進行實地視察。
需要提交多套圖則,並確保圖則上清楚標示安老院的名稱、地址及各種設施的尺寸和用途。
一般情況下,牌照處會在提交完整文件後的8週內完成處理,並通知申請人結果。
經營安老院需嚴格遵守法規,且人手招聘困難,根據院舍類別不同,人手要求不同,甲一級院舍每40床位至少21.5人,包含護士、保健員及護理員等,管理及護理要求高,非護理背景投資者需慎重考慮。
開設安老院是一項需要謹慎考慮的事業,涉及法律、設計和運營等多方面的要求。建議有意經營者在開展之前,進行全面的市場調查和法律諮詢,以確保設施符合所有要求並能提供高質素的照顧服務。如果有進一步的問題或需要具體指導,建議聯絡社會福利署的相關部門以獲得專業建議。
詳情請參考社會福利署資訊:https://www.elderlyinfo.swd.gov.hk/tc/licensing_regulatio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