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寸金尺土,不少小店因為想節省成本,將貨品、用具擺放在店舖門口,務求「利益最大化」,對行人和交通造成不便。為了處理「店舖阻街」問題,立法會早前三讀通過《2024年公眾衞生及市政(修訂)條例草案》,「店舖阻街」將會成為罪行。食環署有權「單獨執法」,定額罰款$6,000,法庭最高罰款更達$25,000或監禁3個月,如店鋪在短時間內重複違規,食環署可向其發出多張定額罰款通知書。2025年8月17日起新例全面實施,各位老闆立即查看以下避雷指南!
「店鋪阻街」泛指店鋪(包括食物業處所)佔用其處所前面或周邊的公眾地方,進行或利便營商活動,這些行為通常損害道路暢通、安全和環境衞生,並影響城市生活質素,對行人和交通造成不便、滋擾及危險。
立法會早前通過《2025年公眾衛生及市政(修訂)條例草案》,將加入「店舖阻街」罪行,若為了店舖營業而在公眾地方放置或留下物品,並對公眾造成阻礙、不便或危險即屬犯法。修訂條例已於2025年5月16日刊憲,並將於2025年8月17日正式生效。
罰則項目 | 舊制 | 新修訂 (2025年8月17日生效) |
定額罰款 | $6,000 如店鋪在短時間內重複違規,食環署可向其發出多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 |
法庭最高罰款 | $25,000或監禁3個月 | |
執法機構 | 食環署+警方聯合 | 食環署獨立行動 |
阻街貨物處理 | 發出「移走障礙物通知書」後4小時 | 發出「移走障礙物通知書」後30分鐘,移走阻街物品涉及的費用,政府可向相關人士追討。 |
移走貨物處理 | 不易消毀物品:7日內沒提出申索會被沒收 易消毀物品:48小時內沒提出申索會被處理 |
外賣檔放置保溫箱
保溫箱若放置於店鋪外的公眾地方,佔用行人路或街道空間,屬於未經許可佔用公共空間的行為,違反食環署及相關法例規定,屬阻街行為。
菜販擺放菜籃
連鎖菜販在行人路或馬路擺放發泡膠箱、菜籃等物品,長期佔用公共空間,不但阻礙行人通行,亦造成環境衛生及噪音滋擾,屬違法阻街行為。
零售店伸縮雨簾
若零售店在店舖外伸出雨簾,佔用行人路或公共空間,未經合法批准,亦屬違規阻街行為,影響公共秩序及行人安全。
派遣店員於店鋪外的街道上進行擺賣,算不算阻街?
店鋪派遣店員在街道上擺賣,若未獲得合法許可,且該行為阻礙行人通行或影響公共秩序,即屬違法的店鋪阻街行為,同時亦涉及干犯非法販賣罪行。
店舖上落貨(搬運貨物),算不算阻街?
店舖「正常上落貨」則不算阻街,只要貨品在公眾地方的放置是短暫的,且負責人在30分鐘內完成搬運,食環署一般不會干涉。但若貨品長時間放置、無人看管並造成阻礙,則屬阻街行為,會被執法。
當阻街罰款可佔小店月租金30%(以$6,000罰單+$15,000月租計),預先規劃舖位「合法擴展空間」已成剛需。專業工商舖中介建議:
業主招租時:優先篩選具「室內空間方案」租戶
投資者撈底時:關注「執法熱點區」舖位
租戶簽約前:考慮店舖周邊公共空間使用情況
新例的實施雖然為小店帶來挑戰,但透過合規經營、精明投資及審慎選址,業主、投資者及租戶都能將風險降至最低,甚至從中找到新的發展機會。如需進一步協助,例如尋找合適舖位、評估物業價值或制定營運方案,歡迎聯絡美聯工商舖的專業團隊。我們致力為您提供貼合香港市場的解決方案,助您在新例下穩步前行。
免責聲明:本建議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一切以政府最新公告為準。